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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物馆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公告

时间:2020-05-15   作者:   来源:  

  2020年新年伊始,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奋力抗击疫情,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英雄赞歌。为真实记录全面抗击疫情的历史,保存这段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见证物,山东博物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各类见证物。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与抗击疫情紧密相关的典型性、代表性实物及影音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诊疗记录、工作日记、信件等实物资料。

  3、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

  4、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等相关材料。

  5、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音视频等影像资料。

  6、宣传普及抗疫防疫知识的摄影、摄像及书法绘画作品等。

  7、其它与此次抗疫相关具有独特价值或重要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1、山东博物馆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征集。

  2、本次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

  3、山东博物馆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捐见证物进行遴选认定,对入选收藏的,我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

  三、征集说明

  1、捐赠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捐赠物品具有完整及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财产权的情形,捐赠物品上不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

  2、对于捐赠物品,需撰写简要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

  3、所捐赠实物,必须是已经经过专业消毒处理,符合安全入馆条件。

  四、征集时间

  1、疫情期间,我们目前只接受实物资料的捐赠登记,以及图片、视频等影音资料的捐赠。捐赠者应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邮件发送至山东博物馆征集邮箱:1952541649@qq.com

  2、疫情结束后,山东博物馆将根据登记情况开展实物征集工作。

  温馨提示:为了减少接触,疫情结束前,有捐赠意向者请先电话或邮件商洽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058186 0531-85058187

  邮箱:1952541649@qq.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899号山东博物馆

  邮编:250014

  为历史留存物证,为明天收藏今天,让我们一起努力!

  

  

   山东博物馆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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